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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难题”反垄断,看京东vs阿里二选一背后的律师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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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8 03: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5日,对互联网电商们而言,或许是“惊喜”不断的一天。
这天,在华拥有多家子公司的格兰仕宣布,其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正式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格兰仕由此成为继京东起诉阿里“二选一”垄断后,首个“站出来”的商家。同日消息,唯品会、拼多多也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形成“三电商围攻阿里”之势。
更加令人“惊喜”的是,当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约谈京东、拼多多、苏宁、阿里等20余家平台企业,明确互联网领域的“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违法行为,并称将对“二选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因“二选一”行为引发的垄断问题成为一颗周期性爆炸的“深水炸弹”,周期便定在各大“购物狂欢节”前期。此次,临近“双十一”,知产力在中国领先的知识产权法律数据产品与服务提供商知产宝上提取了2009年-2019年记录在案的300余件反垄断相关案件数据信息,剖析京东、阿里背后的律师团队,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背后的故事不简单——


One

反垄断案件——近半案件未进入实体诉讼,原告胜诉率极低

据知产宝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末,反垄断相关案件共计385件,其中作出判决的案件有231件,作出裁定的案件有154件。在154件裁定案件中,其中41件案件的当事人对管辖权提起异议,占全部裁定案件的27%,而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中,56%均被驳回异议。
近半案件的当事人未踏入对簿公堂的阶段,案件也并未进入实体诉讼程序。究其原因,或与当事人的商业目的相关。




纵观近10年垄断相关案件数量变化,除2016年出现猛增外,其余年份均呈稳步上升趋势。据法制日报报道,2016年,商务部审查的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378件,立案360件,审结395件,同比分别增长7.4%、6.5%和19%,均创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新高。


此外,分析垄断纠纷具体案由可以发现,除271件仅以垄断纠纷为案由起诉的案件外,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由起诉的案件数量最多,达47件。该数据表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长期以来存在较大争议。亦有观点指出,“二选一”行为难以适用反垄断法,因为市场支配地位是认定行为违法性的一个前提,而网络经济独特的性质,让该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很难认定。


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民事主体很难充分举证隐蔽的限制竞争行为,加之论证限制竞争行为对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增加了举证难度和成本。在过去10年里,涉及反垄断法适用的数百余件民事诉讼中,原告胜诉的屈指可数。在案的300余件案件中,其中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收尾的占比97%,仅有5件案件(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事实上,针对反垄断案件,“难于上青天”的不仅是案件原告,对于法院而言,反垄断案件亦存在较大难度。因多数反垄断案件的影响范围超出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多数反垄断案件一审即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由于相关案件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也将更为慎重,审理难度相对来说也更大。






从案件审判程序分析审结案件,其中一审结案案件共计287件,二审结案共计97件,再审结案共1件。近三分之一一审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相关分析指出,反垄断案件审理难主要在于:
一、法律适用难,反垄断法的条文具有高度概括性,在立法上的开放性赋予了反垄断制度的一种内在灵活性和演进性,与此同时,也给法官在适用法律方面带来宽泛的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
二、经济分析难,评估一项垄断行为的市场效率需要复杂的经济学分析,对一些问题经济学理论本身也有争议。
从法院的角度而言,由于反垄断法不仅涉及原被告双方企业或个人,还涉及整个行业的竞争状况,要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垄断并就损失赔偿的数额提出裁判意见,必须极为慎重。
那么,此次京东起诉阿里一案在拼多多与唯品会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是否将走向实体诉讼阶段?若进入实体诉讼阶段,双方的律师团队有何优势?通过知产宝数据库已有信息,本文针对京东、阿里双方诉讼律师团队做了一番数据挖掘与分析——


Two

京东vs阿里——律师团队阵容

从已公开的京东、阿里案管辖权异议案文书中,我们得知,目前阿里方面委托代理人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彭荷月、刘新宇、矫鸿彬、徐静、金晓甜5位律师。
京东方面则委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黄伟、韩桂珍律师,以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张力、吴鹏4位律师。
本文从律所团队、重点代理律师经验、代理律师实力三个维度出发,分析在涉垄断案件中,双方律师团队的实力究竟如何。


回合一:律所团队经验大PK
不考虑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曾有多次(3案以上)垄断纠纷案件代理经验的律所如下:
其中,京东一方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共代理过13件垄断纠纷案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数量为5件。
阿里一方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共代理过10件垄断纠纷案件。


解读“世纪难题”反垄断,看京东vs阿里二选一背后的律师团队
分析判决结案的案件办理律师团队,有多次(3案以上)代理案件经验的律师团队如下:其中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数量为4件。
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判决案案件数量各为1件。


解读“世纪难题”反垄断,看京东vs阿里二选一背后的律师团队


回合二:重点律师经验大PK
律师经验PK环节,本文统计了双方9名律师代理的垄断案件数量后发现,其中黄伟、韩桂珍、吴鹏、徐静、彭荷月5位律师曾有过垄断纠纷代理经验。


解读“世纪难题”反垄断,看京东vs阿里二选一背后的律师团队


回合三:经验VS实力
不过,仅通过代理数量并不能决定律师实力高低。当我们进一步分析这5位律师在代理案件中的诉讼地位以及胜诉情况时,会发现京东一方的3位律师有着更丰富的代理被告的应诉经验。3位中仅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吴鹏代理过管辖权异议的原告案件。
而阿里一方徐静律师则具有更均衡的代理经验,但由于其代理原告的案件中原告胜诉,可以推断其控告能力较强。


有趣的是,本次京东为起讼方、阿里为被诉方,但从他们的代理人选择来看,双方律师的诉讼地位与其经常所处的诉讼地位具有较大反差,这种反差将为他们的诉讼带来何种影响尚待观察。
另外,前面我们提到,在垄断案件中,原告胜诉率极低,仅有5起案件。我们提取了其中4起判决案以及相关律师团队信息(其中1起案件律师信息被隐去,故未提取):


有必要提到,这4起案件中,以徐静作为原告代理人的(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06号案,原告起诉标的额为2000万元,该案最终全额获赔2000万元,是所有胜诉案件中判赔数额最高、获赔比例最高的案件。可以说,阿里一方有诉讼经验的律师虽少,但其实力却不容小觑。
每年双十一,“二选一”、“垄断”等话题已然成为前哨。有人说,所谓“二选一”,就是各大电商平台之间的公关战役,为营销活动造势。也有人说,“二选一”是各大电商平台之间的流量战役,是争夺市场的必然结果。如今,拼多多与唯品会也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多打一”的局面下,阿里是否还有优势?值得探讨。

即使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强调电商“二选一”是违法行为,但目前针对“二选一”的控诉似乎均无盖棺定论的证据,也无具体数据证明涉案平台达到垄断标准,这也让京东VS阿里“二选一”案的走向更加难以预测。接下来,知产力会对此次“二选一”难题进行进一步分析,敬请关注。


声 明
此文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基于公开的信息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并通过人工核验的基础上编辑本文,对于本文所引用的数据、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文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做任何形式的保证,同时本文任何观点、结论均不代表知产力的立场和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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