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❻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美术设计 王婵 文字整理 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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