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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了消费者钟某某在京东商城购买笔记本差评遭删除为由,要求京东赔钱道歉。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不久前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钟某某所有诉讼请求。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24日,原告钟某某在京东购买一台iFUNK执政官2游戏笔记本电脑,价款为5999元,12月30日对该笔记本电脑发表的评价,主要内容为:购买之前商品详情页显示屏幕类型为IPS,检测出屏幕型号为:N156HHE-GX1(CMN15X4)通过“屏库网”查询得知该屏幕为奇美TN屏,电脑是六月份生产,居然有十一月份的使用记录,电脑出风口有很多灰尘,认为绝对是二手机。
钟某某自称2019年1月14日突然发现无法正常查看到上述发表的差评,认为京东公司擅自删除其评价构成侵权,要求法院判令京东给付5999元赔偿金,恢复已删除的评价,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原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确认涉案笔记本电脑已退货退款。
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发生纠纷后,已对涉案笔记本电脑进行了退款退货,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京东公司对其实施了侵权行为并产生了损害的后果,要求京东赔偿5999元的诉讼请求,以及要求恢复评论和道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19年9月23日,原告钟某某诉讼请求遭法院一审全部驳回,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00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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