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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购置奥迪汽车1辆。
近日,时间财经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获悉,自2013年起,天猫商家朱某用本人和租借他人天猫、淘宝店铺,通过虚假刷单的方式获取营运资金。期间,朱某将所获资金用于支付所欠本金、佣金及生活开支,5年里非法集资623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朱某刷单这五年,居然成功的绕过了阿里打击电商刷单行为的各种手段。直到2018年底,集资参与人与朱某因债务发生纠纷后报警才东窗事发。
法院判朱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刷单集资
2013年7月4日,朱某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海宁市帆帆服装有限公司,并在天猫、淘宝平台上注册店铺进行线上服装销售。
后在经营过程中,朱某以提高店铺信誉度、扩大经营等为名,通过支付佣金让他人为其店铺刷单,以获取营运资金。具体方式为:
集资参与人通过淘宝交易,或者直接转账等方式,将资金转移至朱某本人或者其控制的账户内,周期一般为5天,返款时朱某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2017年2月,因经营不善,朱某无力偿付刷单拖欠的本金及佣金,遂退出海宁市帆帆服装有限公司,停止天猫、淘宝店铺的经营。
在无实际经营及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朱某为偿付欠款,继续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或者口口相传等方式宣传刷单信息,并使用本人或者租借他人淘宝店铺非法集资,并将后续收取的集资款用于支付之前所欠本金、佣金及生活开支(其中包括2018年1月以其妻子名义贷款购置奥迪牌汽车1辆)。
截至2018年12月22日,朱某朱琦俊共计骗取李某、郭某、王某等280余名集资参与人集资款6288294.15元。
东窗事发
2018年12月23日,集资参与人与朱某因债务发生纠纷后报警。朱某在公安机关询问期间,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金额共计62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某辩护人认为,朱某没有采用欺骗手段集资,被害人没有陷入错误认识,仅是经他人介绍,为收取高额利息而交付钱款,并不在意资金的真实用途。朱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取得款项后主要用于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个人并没有挥霍集资款。因上述两点,其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而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指出,朱某在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非法集资,并将资金用于前期经营不善所产生的债务,致使不能返还的集资款数额不断增加,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最后,法院判决,朱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屡禁不止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网上购物时根据其他消费者的购物评价来进行决策已成为常态。对商家来讲,消费者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其交易情况。卖家在长期经营活动中积累的有关销量、评价等数据所构建的信用评价体系已成为其核心竞争力,因此,有些电商卖家铤而走险。
据媒体报道,为从源头打击刷单,斩断上下游产业链,从2014年开始,阿里巴巴与各地工商执法、公安等部门合作。作为反炒信联盟的主要成员,阿里巴巴先后向联盟提供了4批炒信“黑名单”,包括85家企业、66个炒信平台/网站和100个炒信QQ群。
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共有4.6万家因刷单违规的店铺被阿里关店处理。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这一数字在2017年下降到2.6万家。
2018年双十一期间,阿里巴巴仍被媒体质疑电商在“双十一”前刷好评、刷销量。
为此,阿里巴巴回应媒体称,正在不断升级打击刷单行为的力度,运用社交群体反作弊算法、物流空包算法、刷单资金网络算法,从刷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入手,建立覆盖全链路的大数据实时风控与稽查系统。
据悉,2018年1月至11月,阿里巴巴共监控到2800多个炒信平台,包括刷单QQ群2384个,空包交易平台290个,刷单交易平台237个。
2019年《电商法》实行之后,电商刷单已经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同时新电商法规定:抓到刷单直接罚款,金额达到10万块不等。
刷单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平台的利益,也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阿里表示:将继续全链条打击刷单行为,让刷单平台不敢刷单、不再刷单;通过诉讼的方式教育“刷手”群体;严厉处罚刷单商家,清零交易量,甚至永久关店。
尽管阿里巴巴打击刷单的手段在不断升级,但朱某还是能够“成功”躲过阿里的打击。不过天网恢恢,最终,等待朱某的则是法律的严惩。(北京时间财经 谭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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