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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1月28日上午,土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登记注册窗口为微店经营者李女士发放了全旗首张拼多多网络平台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按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文件要求,在窗口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为其迅速办理了电商营业执照,使市场主体真正能够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一照走天下”。
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互联网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从事线下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商平台为其出具的平台经营证明,也就是网址证明。
编辑 王爱军 编审 兰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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